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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通行费电子发票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发票是否属于征税发票?

09-29 不征税通行费发票 我要评论

通行费电子发票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发票是否属于征税发票?

发布时间:2020-03-30

来源:辽宁省税务局

答: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 第17号)第四条(一)的规定:


1.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征税发票)。


2.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不征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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