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费
留言时间:2020-03-26
咨询对象
辽宁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就2019而言,国家还会对农民的耕种土地征收使用费,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86号文件想下载红头文件,应该在哪里下载?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辽宁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26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1.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11〕225号)文件第一条是规定:“一、关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问题
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88〕国税地字第015号)的有关规定,凡土地使用证中土地类别为建设用地的(不包括住宅用地等免税土地),应当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规定:“ 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
2.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首页“法规库”点击搜索-在高级查询中,年度输入:2006,序号输入:186即可查询《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86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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