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成本加计扣除问题
留言时间:2020-11-16
纳税人所属地
湖北
问题内容
A公司与B公司为母子国企公司,A公司通过资产划转将目标地块至B公司,B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开发土地,请问B公司在后期土增税清算时,土地成本能否加计扣除进行抵扣。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1-20
答复内容
经与彭海清(13871002696)先生电话联系,其所述事实主要涉及控股母公司所拥有房产等资产在两个非全资子公司之间划转有关的土地增值税、契税政策和优惠适用问题。沟通时已将财税2018年17号、57号两个文件相关政策规定告知纳税人。纳税人表示将学习政策文件后,就资产划转交易方案具体问题再与主管税务机关或我处沟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