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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税务局:2018年度个税手续费何时返还

09-29 我要评论

2018年度个税手续费何时返还

留言时间:2019-12-16

咨询对象 湖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2018年度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何时返还,需不需要提供资料向税局申请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7

答复内容 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文件第四条规定,手续费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扣税款的2%支付手续费,且支付给单个扣缴义务人年度最高限额70万元,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手续费比例的,按规定比例执行。

   “三代”税款手续费按年据实清算。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各级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核“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情况,并以此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

根据《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 湖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手续费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地税发〔2012〕128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各征收单位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手续费时,必须认真审核扣缴义务人相关资料,并形成清册。所需资料包括:税务部门核发的扣缴税款登记证件、扣缴义务人开户许可证、税收通用完税证或通用缴款书、《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库规定的复印件、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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