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车船税手续费返还比例降低为3%,其他对应的时段是什么?
留言时间:2019-12-19
咨询对象 湖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根据2019年2月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车船税手续费返还比例由原5%降为3%以内,税局一般是本年返还上年的手续费,即2019年返还2018年纳税所属期的手续费,2018年纳税所属期车船税返还手续费应该按照5%还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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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9
答复内容 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关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执行日期问题。《通知》规定:“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因此,2019年2月2日(含)以后解缴入库的“三代”税款对应的手续费管理,执行本《通知》相关规定;2019年2月2日前解缴入库的“三代”税款对应的手续费管理,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和《关于明确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07〕659号)相关规定。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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