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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希望2021年一般纳税人还可以转为小规模,好的政策可以延续

希望2021年一般纳税人还可以转为小规模,好的政策可以延续

留言时间:2021-01-12

纳税人所属地

河南

问题内容

希望2021年一般纳税人还可以转为小规模,好的政策可以延续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1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六、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政策已执行到期,2021年是否延期,目前尚未收到相关文件。有关最新政策发布,请您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henan.chinatax.gov.cn)或“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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