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执行增值税按次纳税起征点的有关规定时,对按次销售额达到500元以上的,是否适用财税〔2016〕12号文件?
发布时间:2020-10-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财税﹝2016﹞12号文件及执行口径解读明确规定,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自然人(按次纳税的自然人)、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等均可按规定享受该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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