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下民权县普通住宅标准最新文件
留言时间:2020-04-01
咨询对象
河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尊敬的税局领导,没有公开该文件《民权县人民政府批转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县地税局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民政办【2013】2号),期待回复下这个文件学习下,普通住宅标准是否有最新文件,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0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商税发〔2020〕4号)规定,……现将调整我市市区普通住房标准事宜通知如下:一、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不含)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含)以下。二、市区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033元。三、本次调整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因此,按照您的问题描述,及时联系我局相关科室及民权县局,得到反馈为目前商丘市辖区普通住宅价格标准执行商税发〔2020〕4号文件,该文件为目前最新文件,适用商丘市各规划区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县(市、区)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备案后向社会公众执行。按照您所提供的文件及文号,目前尚未为您检索到民权县房地产普通住房标准最新文件,商税发〔2020〕4号文件供您做一参考了解。如需进一步咨询确认,您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官网公开电话0370-8522367)或税务局(办电0370-2208811)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