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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退税勾选误选为抵扣勾选

09-29 我要评论

退税勾选误选为抵扣勾选

留言时间:2019-12-20

咨询对象 河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 我公司为外贸企业,在12月发现我公司在10月份将当期购进货物发票在勾选认证平台勾选时,将“退税勾选”误选为“抵扣勾选”,因当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不可撤销,请问如何处理?(是否应提交《增值税扣税凭证进项税额转出情况核实函》?如果核实函提交了,可否退税?什么时间可以退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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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23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您的描述进行初步判断:当月的增值税申报表不可撤销的原因是出口退税的申报没有撤销。建议您先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撤销出口退税的申报,然后再撤销当月的增值税申报表,有关发票的错误信息,由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进行检查更正后,即可进行退税申报。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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