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税务登记
留言时间:2021-04-23
纳税人所属地
黑龙江
问题内容
请问个人在发生什么类型的业务才可以申请临时税务登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第二条中的“生产、经营”具体是什么范围?个人提供租赁、劳务属于“生产、经营”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黑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4-25
答复内容
黑龙江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规定:“二、关于临时税务登记问题
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由于问题相关细节的表述不够全面,建议拨打12366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