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如何开具发票
留言时间:2021-09-09
纳税人所属地
河北
问题内容
实际施工人经仲裁裁决后(有仲裁的裁决书),建设单位将工程款支付给实际施工人,但是建设单位要求实际施工人开具发票。作为实际施工人只是一个个人,该如何开具发票?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9-10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根据《全国纳税服务规范》规定: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办理材料:
一.《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3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1.纳税人出租不动产、转让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权属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不动产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2.自然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3.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办理地点:
1.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2.此事项可在同城通办。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