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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税务局:船舶转让如何缴纳印花税

关于船舶转让如何缴纳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0-10-09

咨询对象

河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公司有两艘船舶,为固定资产,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登记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签订合同之后,应该按照销售货物还是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0-10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立合同人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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