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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手工发票目前还在使用吗?

手工发票目前还在使用吗?

发布时间:2018-12-24 16:22 来源:河北省税务局

  留言时间:2018年12月22日 答复时间:2018年12月24日 答复单位:纳税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启用新发票监制章及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9号)规定:“二、新版普通发票票种及规格

  (二)河北通用手工发票(E)。规格,190mm×105mm;联次,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六、本公告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原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公布)同时废止。”

  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规定:“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印制的普通发票种类

  (一)保留的普通发票

  2.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E)

  规格:190mm×105mm;金额版:百元;开具方式:手写;联次: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适用范围: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且不具备开具机打发票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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