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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税务局:甲供电力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吗

甲供电力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吗

留言时间:2020-07-22

咨询对象

河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甲方只提供工程用电,施工方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2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七)款第2项规定: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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