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账簿管理】账簿设置如何进行风险防范?
2019-03-20
问:账簿设置如何进行风险防范?
答:(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二)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能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应当建立总账及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其他账簿。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来源:承德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