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定州市税务局黑名单联合惩戒案例
发布时间:2020-06-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定州市税务局
定州市稽查局在2019年打虚打骗专项行动中,综合运用稽查技战法,认真研判精心部署,深挖线索灵活创新,立足事实强化协作,成功破获了定州Y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案。认定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40份,金额9004741.39元,税额1440758.61元,价税合计10445500元。因涉嫌犯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定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于2019年10月对该单位法人实施了联合惩戒措施。
通过查询,该企业共开具的40份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名称为不同品牌型号的机动车,涉及内蒙、湖南、江西、山东河南、广西、贵州、福建等十多个省市,其中有3份开具给了企业,另外37份发票开具给个人,发票开具情况严重违背正常经营规律。我局协调市局税政一股通过异地协作平台向涉及3户下游企业税务机关发函了解情况,根据复函结果均也无法证明下游企业与定州Y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有实际交易发生。检查组通过内查外调搜集固定外围证据,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资金收付情况、货物销售情况进行摸排调查。最终认定该企业全部发票为虚开发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对企业法人实施联合惩戒。
在此税务机关提醒广大纳税人:请遵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的纳税行为,认真履行纳税义务。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2018年54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8〕686号)文件要求:纳税人如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行为,走逃(失联)只会进入“黑名单”联合惩戒,为自己设置更多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