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1025110057382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上传季度报表(利润表)
内容:
上传季度报表(利润表)的上期金额,是输入上季度的累计金额吗?其他公司都是本年累计金额的
咨询人:
黄小姐
咨询时间:
2021-10-25 11:00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10-25 17:18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的“本期金额”栏填报年初至今累计发生额。“上期金额”栏填报上年同期“本期金额”栏内所列金额。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