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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税务局:潮州市个人以灵活就业身份进行社保缴费问题

受理号:

24400000020210927182020414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潮州市个人以灵活就业身份进行社保缴费问题。

内容:

本人于今年8月份从外市离职尚未找到工作,怕断缴社保会对个人保障有影响,准备以个人的身份进行社保缴费。咨询贵局潮州市热线得知,个人缴纳社保需以灵活就业身份进行缴费,且已开通网上缴费窗口,但本人在缴费过程中有些困惑,如下:1为何潮州市灵活就业社保缴费险种(养老及医保)是企业养老保险及住院基本养老保险这两项与个人养老保险及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有何异同?其中住院基本养老保险是否可理解为大病医保?平时购买医保保障药品能否使用其进行付费?2关于缴费基数。因为本人第一次以灵活就业身份进行社保缴纳,不清楚潮州市社保基数的情况及个人缴纳占比多少,请问哪里可以查询?潮州两险人均的社保费缴纳线是多少,贵局建议缴纳基数多少比较好?3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保,对于城乡居民社保有何影响?有必要缴纳吗?

咨询人:

黄铄

咨询时间:

2021-09-27 18:20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28 16:58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缴费)人: 您好!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险种包括企业养老保险、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您可选择同时参保或择一参保。灵活就业人员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800,上限为22941,缴费人按缴费基数的20%进行缴费。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172,上限为20859,缴费人按缴费基数的4%进行缴费。缴费人可在上下限的范围内自行确定缴费基数进行缴费,超过或低于缴费基数上下限的,系统会默认按最高或最低上下限确定基数进行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是指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省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是指本省范围内除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城乡居民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人可择一选择参保。税务部门负责社保的征收和缴纳,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以及如何报销建议您咨询社保部门或医保部门。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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