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928101403012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公司促销搞抽奖活动可能会涉及哪些税费
内容:
公司为促进销售,搞抽奖活动,是否需要缴纳个税?如需缴纳个税税率是多少?另外是否有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咨询人:
陈先生
咨询时间:
2021-09-28 10:1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28 15:38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九)偶然所得。……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