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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税务局石碣税务分局:东莞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管不当,导致遗失专用发票4张,罚款2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莞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UW5QC36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5QC3

法定代表人: 陈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62202********152X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东税石碣 罚 〔2021〕 230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保管不当,导致遗失专用发票4张 代码:4400173130 号码:40696504-40696507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2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3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08-3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石碣税务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006941354C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石碣税务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006941354C

地方编码: 4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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