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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税务局:广东***电梯科技有限公司没有按规定开具发票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电梯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4X3KY879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4X3KY87

法定代表人: 陈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2000********4099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东税虎门 罚 〔2021〕 354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该公司在2019年4-6月与谢某某、谢某某、邓某某发生交易419000元,没有按规定开具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行为处以4000元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4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1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09-1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虎门税务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900MB2D05659C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虎门税务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900MB2D05659C

地方编码: 4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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