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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税务局:购房时未婚,交房时已婚,契税按首套房计算吗?

受理号:

24400000020210913113914916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购房时未婚,交房时已婚,契税按首套房计算吗?

内容:

我跟女朋友现在还未婚,各自买了一套房,但都还没交房。我们近期计划结婚,那么交房的时候我们是已婚,交房后缴纳契税,请问是按首套房计税,还是二套房计税?

咨询人:

卓启聪

咨询时间:

2021-09-13 11:39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13 15:39

回复内容: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广东税务12366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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