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907154906933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何作废
内容:
通过广东税务微信申请代开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何作废?
咨询人:
欧小姐
咨询时间:
2021-09-07 15:49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09 16:59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只能红冲,纳税人可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办理。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