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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佛山市新开分公司税务报到和税种核定如何办理?

受理号:

14400000020210907163311205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佛山市新开分公司税务报到和税种核定如何办理?

内容:

佛山市新开的分公司税务报到和税种核定如何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咨询人:

咨询时间:

2021-09-07 16:33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08 14:14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通知》(税总函〔2017〕564号)规定,在确保税收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依托网上办税服务厅,实现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事项和首次领用发票相关办税事项一并办理,建立集中处理涉税事项的“套餐式”服务模式。符合条件的广东省纳税人相关办税人员通过实名认证后,个人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通过“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新办纳税人套餐”或“首页->套餐业务->新办纳税人套餐”模块在线办理。 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相关操作手册下载和查看路径: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通过“首页->纳税服务->下载中心->电子税务局下载专区”栏目查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 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操作手册(纳税人端)2021年9月修订版》。 办税人员实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选择企业方式,在“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 栏目查询已核定的税费种及认定有效期、纳税(费)期限等。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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