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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缴交房契税事宜

09-29 缴交房契税事宜 我要评论

受理号:

24400000020210901141202445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缴交房契税事宜

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以下问题:1.因为我现在人在香港,回不去內地去处理房契税(因香港未通关)。房契税的缴交有期限吗?会有违期罚款吗?如有,是多少和什么时间?2.我在网上缴交房契税时,发现上面写的建筑面积(38.98平方米)与现在真实的建筑面积(40.89平方米)不同,而且也未能作更改。这样是否必需要亲自到税局处理和缴交?还是有其他的方法可处理和缴交房契税?烦请您email回覆我,感谢

咨询人:

李小姐

咨询时间:

2021-09-01 14:12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01 17:23

回复内容: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的规定,我省契税纳税期限统一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之前。在此时限内缴纳契税不会产生滞纳金。 您在微信申报缴纳契税时,待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后台审核后,纳税人可以收到短信通知。然后再次进入“广东省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点击“申报查询”或“清缴税费”进行后续税费清缴操作。申报错误可自行作废申报。重新提交申报申请。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河南岸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0752-2536377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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