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190310225439625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大中企业拆分成小型微利企业避税问题
内容:
财税【19】13号文件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资产不超过50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优惠的所得税率,广东省省目前是否存在大中企业为避税拆分小型微利企业趋势?
咨询人:
周英杰
咨询时间:
2019-03-10 22:52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19-03-14 17:55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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