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2121210344261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货凭证回退申请审核通过后在电子税务账户找不到发票
内容:
该发票于2022年10月11日开具,当月做了出口退税类勾选,审核发现发票数量开具错误,于2022年10月24日提交进货凭证信息回退,审核成功。但在电子税务账户查找不到该发票。
咨询人:
杨流伟
咨询时间:
2022-12-12 10:3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12-13 16:22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税款所属期(增值税)回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上一属期撤销申报或征期截止日第二天平台未接收到已申报结果切换税款所属期到下期的;2、平台从征管获取到的需要回退的税款所属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3. 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只在申报期内有效。如您符合上述回退审核条件的,发票无法查询的问题请拨打12366根据语音提示转1再转4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人工专席进一步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进一步向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