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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2021年没有的收入没有支出,那我怎么算资产总额,不能填零,那我应该填什么

受理号:

14400000020220306150125101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资产总额

内容:

2021年没有的收入没有支出,那我怎么算资产总额,不能填零,那我应该填什么

咨询人:

王东江

咨询时间:

2022-03-06 15:01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03-08 11:31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文件规定:资产总额(万元)必报项目。纳税人填报第一季度至税款所属季度各季度的季初、季末、季度平均资产总额的金额。季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报开业季度至税款所属季度各季度的季初、季末资产总额的金额,其中开业季度"季初"填报开业时资产总额的金额。季度中间停止经营的纳税人,填报第一季度至停止经营季度各季度的季初、季末资产总额的金额,其中停止经营季度"季末"填报停止经营时资产总额的金额。"季度平均值"填报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资产总额金额的季度平均值,计算方法如下:各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季度平均值=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各季度平均值之和÷相应季度数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计算上述指标。填报单位为人民币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拨打广东税务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或进一步向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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