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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税务约谈通知书送达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税务约谈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0 10:50: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

东税南城评约 [2021] 3号

广东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识别号:91441XXXWK81N):

税务机关在对你(单位)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的发票开具情况进行纳税评估时发现涉税疑点,需要你(单位)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税务约谈通知书》(东税南城评约〔2021〕3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约谈通知书》(东税南城评约〔2021〕3号)。此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税务约谈通知书 东税南城评约〔2021〕3号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

2021年5月20日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税务约谈通知书

东税南城评约(2021)3号

广东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识别号:9144190XXX4WK81N):

税务机关在对你(单位)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纳税评估时发现下列涉税疑点问题:你司于2020年1月、3月开具给XXX(惠州)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XXX0BBT4H)的17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04401900204,发票号码56792571、56928334-56928337、57010478-57010481、57707565-57707567;

发票代码044001900304,发票号码42059257-42059261。金额合计1572647.8元、税额33202.2元,价税合计1605850元)存在疑点,需要你(单位)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需请你(单位)委派财务会计人员等于2021年6月25日9时0分到税务机关接受税务约谈。

其他说明:无

约谈地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769-2XXX2

特此通知

二O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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