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416160814428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会计人员应该如何自行解绑企业实名?
内容:
已离职但企业未解绑(变更)财务负责人或办税员实名的,会计人员已经无法取得企业盖章,导致一直无法解绑实名,会计人员应该如何自行解绑企业?
咨询人:
陆小姐
咨询时间:
2021-04-16 16:08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4-19 14:59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局办税指南规定,办税人员与其所服务纳税人之间的办税授权关系解除,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在“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解除办税授权关系”栏目查看相关内容。主张身份信息在税务系统被冒用,可向税务机关申请更改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在“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栏目查看相关内容。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