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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税务局:在惠州新购房产契税如何认定

受理号:

24400000020210311080542022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在惠州新购房产契税如何认定

内容:

本人在江苏拥有2套房(其中一套正在还贷中,另一套贷款已还清),现在惠州新购商品房1套,契税税率按几套房计算?

咨询人:

周达科

咨询时间:

2021-03-11 08:05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3-12 17:03

回复内容: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按照惠州现行契税政策,惠州个人购买房产缴纳契税“家庭唯一住房”不仅限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您只需按照您持有房产情况如实申报缴纳契税即可。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广东税务12366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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