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218104503553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2021年企业社保费
内容:
2021年企业社保费是否还有减免?有地区失业和工伤保险都有减免,清远市是否也有?是否能有发文说明此情况?
咨询人:
罗小姐
咨询时间:
2021-02-18 10:36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2-18 16:52
回复内容:
清远税务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阶段性减免宪保费是一项临时支持政策,2020年年度已经到期,三项社保费从今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一年至2022年4月30日。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欢迎再次提问。感谢您对清远税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如有其他问题咨询,欢迎关注清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致电12366 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