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203090036231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开面包连锁店,成立有限公司后,需要纳什么税,税点是多少?另因面包材料没有进项如何纳税?
内容:
开面包连锁店,成立有限公司后,需要纳什么税,税点是多少?另因面包材料没有进项如何纳税?
咨询人:
廖先生
咨询时间:
2021-02-03 08:5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2-03 14:07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办税人员实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在“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 栏目查询已核定的税费种、税率及认定有效期、纳税(费)期限等。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适用税率计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按征收率计税,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