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机构之间调拨固定资产是否涉及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0-05-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答:《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如果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其中包括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的情形。因此,境内总分支机构之间调拨固定资产属于企业内部处置资产,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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