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00000020200817095725040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交易房子满两年如何界定?
内容:
我是2016年1月份买的房子,购房发票是2016年6月份出的,契税是2020年4月缴纳的,那满两年的是从契税开始算起吗?
咨询人:
卢泰山
咨询时间:
2020-08-17 09:50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08-18 16:03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规定:“三、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