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C市开心街开了一个面包店,是个体户,因为疫情的影响,年前跟我预定了面包的客户纷纷退货,面包被退回来后也没人买,现在已经变质了,这可以算是我的损失在税前扣除吗?
发布时间:2020-04-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关于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经营所得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您的损失可以作为经营所得损失在税前扣除。
系统操作:纳税人可在申报经营所得时作税前扣除,具体填报路径:生产经营--预缴纳税申报--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其他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