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物流代理费免税备案
留言时间:2020-03-25
咨询对象
广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我们公司是做货代的,想做国际物流代理费免税备案,请问在电子税务局哪个地方操作,麻烦给下操作路径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广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27
答复内容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民办税缴费十条新举措的通知》(税总函〔2019〕223号)的规定,推行税收优惠清单式管理。税务总局推行税收优惠政策“清单式”管理,不定期公布税收优惠事项清单,除依法须税务机关核准和向税务机关备案的特定情形外,一律由纳税人、缴费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因此,如发生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无需再办理备案手续。申报享受税收减免,但应留存相关资料备查。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