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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办理房地产项目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办理房地产项目登记?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2日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办理房地产项目登记?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业税源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规定:“一、项目基本信息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起,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建设项目为单位建立台账,填写《房地产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1),并于次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基础信息发生变动的,应于次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起,填写《房地产项目基础信息表》于次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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