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确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是按上一年度条件判断,还是按当年度条件判断?
发布时间:2019-12-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19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确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是按上一年度条件判断,还是按当年度条件判断?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第三条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财税〔2019〕13号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