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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建筑业外地预缴附加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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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建筑业外地预缴附加税问题

日期:2019.11.7

来源:安徽省税务局

问:请问建筑业外地预缴的附加税是否可以抵扣公司实际应交的附加税?

答:解答: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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