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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契税印花税退税相关事宜

关于契税印花税退税相关事宜

留言时间:2021-03-18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公司于2017年9月从当地政府拿地一块,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2980万元,并缴纳契税印花税,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后于2019年被政府收回土地、土地使用证。请问这种情况我公司能否申请退还之前缴纳的契税印花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2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因您的问题前提条件不明确,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已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情形下未查询到可以办理退还契税、印花税的政策规定,建议结合实际情况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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