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视同销售
留言时间:2021-03-15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银行在开展宣传活动时,对既定客户发放的礼品是否视同销售?如何理解《增值税条例》和财税2016第36号文件中关于无偿赠送要视同销售?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1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