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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税务: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2月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业务,是否可以放弃减按1%的优惠,选择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2月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业务,是否可以放弃减按1%的优惠,选择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时间 : 2020- 12- 25

来源 : 安徽税务

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2月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业务,是否可以放弃减按1%的优惠,选择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答: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按照支持复工复业政策,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优惠,并按1%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也可以放弃减税,按照3%征收率申报纳税并开具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关于支持防疫工作的税收政策文件答复口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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