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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一般纳税人出租仓库代收的水费,是否可以按照简易计税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仓库代收的水费,是否可以按照简易计税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发布时间 : 2020- 11- 03

来源 : 安徽税务

解答:一般纳税人将房产出租给其他一般纳税人使用,出租方向租赁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暂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的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开票缴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营改增政策与管理问题解答(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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