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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纳税人咨询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季报时提示延缓缴纳是指什么?

纳税人咨询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季报时提示延缓缴纳是指什么?

发布时间 : 2020- 08- 18

来源 : 安徽税务

纳税人咨询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季报时提示延缓缴纳是指什么?

解答: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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