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垃圾处理符合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即征即退政策,但是现在转为“服务”是否可以享受综合资源利用即征即退政策?
发布时间 : 2020- 08- 18
来源 : 安徽税务
企业发生垃圾处理符合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即征即退政策,但是现在转为“服务”是否可以享受综合资源利用即征即退政策?
解答: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税率:
(一)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初衷是为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凡是符合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条件的,即使被划分为“服务”,也仍然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