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破产企业的代理人,能不能到税务局代开发票?
留言时间:2020-08-11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们是一家破产企业的代理人,是个临时的组织,请问能不能到税务局代开发票?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8-1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