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是否能申请缓缴社保费?
发布时间 : 2020- 07- 20
来源 : 安徽税务
解答:可以。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文件依据:《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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