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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台州市地税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台州市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公告


[税乎网注]

根据《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需要修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台州市地税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台州市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公告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全文有效

2014年7月21日

  我局对2011年3月17日起实施的《台州市地税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台州市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修订)》(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台州市地税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台州市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略)

       1.台州市地税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2.台州市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3.公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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