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注——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及申报附报资料的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8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及申报附报资料的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4号
全文失效
2012年7月30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耕地占用税 契税收入核算上报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1]6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7]114号)的要求,结合我省房地产交易税收一体化管理实际,我局制定了《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附报资料》和《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附报资料》,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